JJ租号轻信鱼友XX门路结果沦为骗子帮凶
两次向网友出借银行卡他涉嫌“帮信罪”
28岁的四川男子黄某,在晋江没有固定的工作,经常混在网吧里。今年8月,网友提议带他一起去“挣钱”也就是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别人使用,按过账流水提取佣金。黄某突然向网友提供了四五张银行卡,但最终只看到了一张银行卡。9月,在网友的安排下,黄去龙岩借银行卡“挣钱”,得手3500元。
拿到钱后不久,黄的银行卡就被停用了,但他没有吸取教训。“上次银行卡停用,我意识到可能是违法的,但还是觉得找不到。”今年10月,又有网友向黄某借了银行卡,想赚快钱的他立刻同意了。
11月16日,晋江市公安局安海派出所发现银行卡流量异常,立即组织警方调查。下午4点左右,警方在安海镇一家网吧成功逮捕了黄。经审讯,黄承认了两起为他人转账提供银行卡的违法犯罪事实。目前,黄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。
为网友诈骗“打掩护”他也涉嫌诈骗
今年9月,男子林在网上遇到了一位网友,对方声称诱使女子在网上投资理财,骗了不少钱。为了继续骗钱,网友请林帮忙打掩护,继续以网友事故被关需要钱捞人为由作弊,并承诺事后给予丰厚报酬。缺钱的林某便答应帮忙。
十月以来,林某先后以请人吃饭、交保释金等名义骗取受害人20多万元。11月29日,晋江市公安局西滨派出所接到线索迅速行动,当天下午5点左右在辖区内一套公寓内逮捕林。
林解释说,骗来的钱大部分交给了网友,剩下的4万多元被他挥霍了。
目前,林某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,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中。
警方提醒:个人银行卡及其账户仅供发卡行批准的持卡人使用,不得出租或出借。公众必须提高警惕,注意保护个人信息,不要因为因为个人信息,不要因为“与人方便”或贪图小利润,随意出租或出借身份证、资本账户、银行卡、手机卡等,不贪图出售或买卖银行卡的利益,使自己无意识地成为电信欺诈、赌博等犯罪集团的帮凶,深深陷入非法犯罪的深渊。当涉及到个人信息和利益安全时,我们也必须保持警惕。如果发现个人信息被冒用,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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